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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视察《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17-11-24 10:5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树槐,率执法检查组一行7人赴高新区、张店区,对《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王怀志陪同视察。

  检查组首先进行了实地考察。王主任一行首先来到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考察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运营和服务情况;随后又到淄博鑫旭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听取了企业关于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企业生产经营和科研服务情况。实地考察结束后,检查组在张店区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张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曲文岳报告了张店区贯彻实施《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有关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王怀志就全市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情况作了总结汇报。张店区人大、发改委、公安分局、财政局、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知识产权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分别就贯彻实施《若干规定》情况作了发言。

 汇报发言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王树槐作了重要讲话。王主任高度评价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实施有深度,成效很显著”,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系统近三年来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创造性工作,和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所起到的重要促进作用,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做出更大贡献。关于今后如何进一步落实好《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王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二是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充分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三是完善专利代理等社会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专利制度良好运行。”(法律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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