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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9 10:10:35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有关专利权(申请)人:

    一、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资助,是指专利授权日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的发明专利授权进行的资助,7月份之前的不再受理。

    二、专利创造资助,是指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目前暂不包括PCT申请(待另行通知)。

 三、专利创造的资助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000元/件。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职务20000元/件、非职务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四、各区县专利权(申请)人请联系各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进行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的申报。

五、山东省2017年度下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

六、申报应当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

2.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各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三)如专利权(申请)人为2个或多个,应当提供共有专利权(申请)人的同意书。

(四)如收款人单位名称与专利权(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集团关系、名称变更等);个人必须一致。

(五)如专利权人为中外合资公司,应提供中方控股证明。

(六)职务发明的纸质材料中《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应在左上角盖财务章,其他材料均应在左上角盖公章;非职务发明的所有纸质材料均应有专利权(申请)人的签名(左上角)。

(七)《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除签名外均应打印。

七、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签名(非职务发明)。

                联系人:桂娟   联系电话:3178957

附件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

附件2:共有人同意书

共有人同意书.xlsx
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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