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告通知
关于设立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30 14:22: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举报投诉维权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有效支撑执法办案工作,大力推进形成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设立若干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设立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

1)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有较大需求;

2)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非专利执法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工作职能

接收辖区内的各类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请求;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审查合格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申请,提供法律、智力支持及援助,并对专利维权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服务;优先开展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专利维权经费援助。

  三、申报材料

  (一)《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设立申请表》(附件1);

  (二)《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已设立分中心的张店区、博山区和桓台县知识产权局请补交申报材料。)

四、组织保障

明确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络员,每季度向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报送相关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信息,年底前报送当年维权援助工作总结。

 

附件:1.《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设立申请表》

2.《中国(淄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信息表》

 

联系人:郭晓斌、彭浩、孙莹玥

电话:(0533)3178992

邮箱:zb3178992@126.com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月29日    

关于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的通知(正式).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