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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09: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郭晓斌、彭浩、孙莹玥

电话:(0533)3178992

邮箱:zb3178992@126.com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2日         

 

 

2018年淄博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

“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和省知识产权局《2017年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惩治力度,提高专利执法办案力度和影响力。创新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市及区县专利联合执法办案机制,探索公证服务专利保护工作,建立专利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形成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拓展维权援助服务范围,增加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降低企业和个人专利维权成本,推进重点展会专利执法与维权援助工作,有效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执法检查活动。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专利保护,各区(县)局要每月组织1-2次执法检查活动,集中检查当地优势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各类大型商品集散地,坚决查处涉及民生领域的假冒专利行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展会知识产权审查制度的通知》(鲁知法字〔2017〕78号),加强辖区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派出执法人员进驻辖区内重点展会,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展会侵权纠纷处理,加大展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力度。三是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规范化市场管理和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净化专业市场经营环境。

(二)严厉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一是对认定假冒专利行为成立的案件,要及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监督执行;对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假冒专利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假冒专利案件办结后要公布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专利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依法延伸打击范围,对发现的假冒专利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加大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加大专利纠纷调处力度,及时有效地化解专利侵权纠纷;对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的,依法尽快责令停止侵权;对重复侵犯同一专利权的,除依法尽快责令停止侵权外,依据职权和法律规定进行查处,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及时下达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市知识产权局将指导受委托区县知识产权局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市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对本行政区域内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对其他专利纠纷进行调解,努力扩大专利执法工作覆盖面。

(三)创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一是强化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拓展维权援助服务范围,健全案件受理、移送和信息反馈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工作责任制和专利举报假冒专利行为奖励制度,鼓励权利人和社会各界对专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三是健全侵权判定咨询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专家与合作单位信息库建设。四是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专利代理公司、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效能。五是探索开展互联网领域专利执法维权,积极配合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的工作,加强线上案件办案协作,做好线上转线下案件的衔接工作。

(四)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专利执法协作。一是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加强与法院、公安、工商、版权、海关、文化、广电、质监、农业、林业等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合力。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专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鲁知法字〔2015〕64号),推进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海关等部门的深化协作,完善办案移送、协作办案工作机制。三是探索公证服务专利保护工作,根据《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司发〔2017〕7号)要求,对涉及有给付内容的专利纠纷调解协议,积极引导专利纠纷案件当事人到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积极为企业、科研院所和发明创造权利人在专利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提供公证服务。四是与市仲裁委合作,争取国家局对我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探索开展专利纠纷仲裁,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保护渠道。

(五)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市及区县局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在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培训,加大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等领域执法培训力度。各区县局要保证至少两名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并积极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专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投入,改善专利行政执法条件,为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必要的执法装备,严肃执法着装,为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保障。三是建立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科学指导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专利保护工作,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导向。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各类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政策措施,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执法程序,依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能,严格执法责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                                                   

三、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我市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雷霆”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的工作方案,确定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明确本辖区执法办案任务与具体措施,按照集中、有力、务实的原则,深化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开展落实好专项行动。

(二)明确工作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4月为部署阶段,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本地“雷霆”行动的实施方案,4月底前在单位网站或当地媒体公布“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和本地的举报投诉电话;2018年4月至12月为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2018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做好“雷霆”专项行动收尾工作与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雷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局,市局采取重点抽查、案件评查等形式,开展检查验收。

(三)迅速部署,马上行动。各单位要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新技术等重点民生领域和电商、专业市场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月在辖区内重点领域组织开展1-2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并加大对展会、国家级规范化市场等流通领域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支持力度。本次“雷霆”行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领导,督促检查工作进展,重点督导执法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执法任务的完成情况,实地了解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专利执法,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人员责任,落实执法经费,改善执法装备,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确保责任、任务、资金和人员得到落实。

(五)认真做好系统内执法信息的报送工作。通过当地媒体、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行动执法办案电话和主要活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市局报送“雷霆”行动的主要措施、行动等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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