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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5 10:3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专利权人: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29号)有关规定,开展2017年度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登记注册的企业。涉及专利应为以该企业名称登记的首件授权发明专利,专利技术应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相关,且具备转化实施价值。专利授权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月31日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二、申报程序

    (一)由各区县局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各区县局初审并汇总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填报《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已享受过省专项资金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应在表中“已享受省级资助情况”一栏中予以注明

    (二)区县知识产权局填报《2017年度山东省企业首件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纸件一式2份提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5月22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doc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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