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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12 10:4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我市《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9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人:桂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98号(质量大厦)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 3178957

电子邮箱:zb3178957@zb.shandong.cn

附件:《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

 春笋行动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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