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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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运用和转化实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专利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构思新颖,原创性强,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具有突出作用; 2、申报专利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采取了积极措施且成效显著。 二、申报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中国专利的专利权人; 2、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专利已实施产业化,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所申报专利未曾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淄博市专利奖或获评淄博市高价值专利。 三、推荐范围 在符合《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办法》参评条件及要求基础上,优先推荐下列单位或项目: 1、获得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 2、列入省专利导航计划项目。 四、申报材料 1、《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申报书》采用word格式(首页单位公章、专利权人声明、推荐意见表,签字、盖章,以图片形式插入)。 2、证明材料应包括:专利证书(扫二维码下载: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专利权有变更的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复印件,实施经济效益须提供盖有财务印章的证明材料或财务报表,提供能证明专利有效的缴费凭证,曾获奖励证书、产品照片。(采用PDF格式)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报送。 五、有关要求 1、推荐单位包括各区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掌握标准,认真筛选,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2、《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申报项目汇总表》,由推荐单位填写盖章。(word格式和PDF格式分别报送) 3、所有参评项目材料以各区县报送为准。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汇总的申报材料存储在光盘,于2023年10月20日邮寄到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协调科。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申报书》 2、《淄博市高价值专利评选申报项目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
电 话:3179015 地 址:张店区华光路96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22室 邮 箱:zb9015@163.com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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