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12-30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本《指南》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部门网站(http://zscqj.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928室)领取本《指南》纸质文本。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淄博市专利发展专项规划等,本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的类别、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流程、办理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利统计信息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部门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本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zibo.gov.cn,本部门网站网址为http://zscqj.zibo.gov.cn/

 

  ●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政府及本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928室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8608

  传    真:0533-3188609 

  电子信箱:zb3188608@126.com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ah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 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下载:

4.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处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流程图.doc
3.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2.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doc
1、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96928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内容较简单、时效性不强。由于我单位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内部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挖掘力度有待加强  

2023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22-01-31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关于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96928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内容较简单、时效性不强。由于我单位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内部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挖掘力度有待加强  

2022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8号质量大厦717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内容较简单、时效性不强。由于我单位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内部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挖掘力度有待加强  

2021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2-1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8号质量大厦717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为针对社会热点等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及时发布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学习各种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细化工作流程、充实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取得真正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1 邮编:25504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各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和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并由专门工作人员报送到市电政信息办公室。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完善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力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传至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包括以上级名义发布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规划、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4、知识产权业务工作,包括: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数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专利案件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6、办事指南,包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检索、专利电子申请等。2018年,本局通过局网站和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8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互动栏目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属已公开范围,已按要求填写答复书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为完全免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承办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对与其他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按照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经主要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为针对社会热点等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围绕职能相关的实事、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做好相关政策和决策宣讲解读,广泛利用新媒体等便捷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9120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 邮编:25504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各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和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并由专门工作人员报送到市电政信息办公室。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完善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力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传至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包括以上级名义发布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规划、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4、知识产权业务工作,包括: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数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专利案件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6、办事指南,包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检索、专利电子申请等。2017年,本局通过局网站和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互动栏目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属已公开范围,已按要求填写答复书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为完全免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承办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对与其他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按照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经主要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为针对社会热点等解读不够深入,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围绕职能相关的实事、重点工作、社会热点做好相关政策和决策宣讲解读,广泛利用新媒体等便捷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1月24日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1 邮编:25504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各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和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并由专门工作人员报送到电政信息办公室。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完善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力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传至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包括以上级名义发布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规划、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4、知识产权业务工作,包括: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数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专利案件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办事指南,包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检索、专利电子申请2016年,本局通过局网站和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为完全免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规范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承办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对与其他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按照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经主要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两方面改进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推行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运行,在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736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1 邮编:25504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知识产权局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安排,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充实完善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力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了以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程序、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对业务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局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对外公布。所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信息准确一致。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规定,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所申请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能公开的立即提供所掌握的信息;只能部分公开的向申请者说明情况并公开部分信息;对属于不予公开内容的申请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当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在单位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包括以上级名义发布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规划、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4、知识产权业务工作,包括: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数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专利案件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办事指南,包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检索、专利电子申请2015年,本局通过局网站和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为完全免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规范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承办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对与其他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按照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经主要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网站少数栏目信息更新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工作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公开范围有限,未能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的重要作用;三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查阅和监督积极性不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从未收到公开申请也未接待过查阅公开信息群众。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发挥市政府网站和淄博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6日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甲1 邮编:25504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知识产权局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安排,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充实完善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力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建立健全了以各科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程序、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对业务涉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局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对外公布。所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信息准确一致。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规定,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所申请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后,能公开的立即提供所掌握的信息;只能部分公开的向申请者说明情况并公开部分信息;对属于不予公开内容的申请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当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在单位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包括以上级名义发布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规划、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4、知识产权业务工作,包括: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市专利奖评选政策及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数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专利案件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2013年,本局通过局网站和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为完全免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规范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承办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对与其他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按照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经主要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网站少数栏目信息更新力度不够,信息发布工作存在滞后现象。二是公开范围有限,未能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手册的重要作用外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