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12-30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需要获得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本《指南》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部门网站(http://zscqj.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928室)领取本《指南》纸质文本。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以本部门名义发布或者本部门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淄博市专利发展专项规划等,本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的类别、名称、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流程、办理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利统计信息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部门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本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市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zibo.gov.cn,本部门网站网址为http://zscqj.zibo.gov.cn/。
● 公开时限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政府及本部门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928室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8608
传 真:0533-3188609
电子信箱:zb3188608@126.com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ah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 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 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下载:
4.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处理政府信息更正申请流程图.doc
3.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2.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更正申请表.doc
1、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