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专利导航项目验收的函 | ||
|---|---|---|---|
| 索引号: | 12370300495545482D/2022-524162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5-1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桓台县、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山东理工大学: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专利导航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鲁知发字〔2021〕8号)要求,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受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将于近期对2021年度山东省专利导航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专家组
为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成由相关技术领域和专利信息领域的项目评审专家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宗杰
副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与无效部副处长、淄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廖志峰
成 员: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科长王著明、各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区县相关技术领域和专利信息领域专家(项目承担单位和服务单位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
二、项目验收时间
2022年5月9日-5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市疫情防疫政策规定另行通知)。
三、项目验收程序
1. 专家组听取导航项目汇报,提出修改意见并查看相关材料
2. 专家组听取企业对导航项目的意见和要求
3. 专家组对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及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和《专利导航项目验收意见表》。
4. 专家组成员在验收意见上签字。
四、项目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专利导航报告
2.资金决算报告(含资金使用财务报告和资金票据复印件)
3.项目实施绩效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出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意义、产生的效益等)
4.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除明确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公章的原件。以上所有验收材料(包括《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分表》和《专利导航项目验收意见表》)需胶装装订,一式三份,报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一份,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和项目承担单位各存档一份(项目验收材料胶装本需于6月10日前报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科)。
五、项目验收要求
对验收综合评分低于75分或项目实施有明显漏洞的,专家组将不予通过,但给予项目实施单位2周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提交项目评审专家组二次评审并确定最终验收结果。无不可抗拒因素,2周的整改期未能提交二次评审或二次评审未能通过的,视情暂缓项目承担单位后续导航项目的申报。
联 系 人:王著明
联系电话:0533-3180775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6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23室。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