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495545482D/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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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18号1 邮编:25504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局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总体抓,各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和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并由专门工作人员报送到电政信息办公室。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和监督考评制度。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与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完善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力促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我局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传至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

    根据《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外公开信息的真实。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机构职能类,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2、政策法规类。包括以上级名义发布的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类,包括年度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知识产权工作五年规划、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4、知识产权业务工作,包括: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有关业务工作动态。5、统计数据,包括: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专利案件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6、办事指南,包括: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质押融资、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专利检索、专利电子申请2016年,本局通过局网站和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公民个人申请信息公开为完全免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发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严格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规范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承办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未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对与其他单位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严格要求各经办人员按照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前,经主要领导保密审查批准后才进行公开,有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两方面改进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推行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运行,在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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