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495545482D/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3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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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关于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送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现公布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96928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8608;传真:0533-318860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能按时完成,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内容较简单、时效性不强。由于我单位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泛。内部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挖掘力度有待加强  

2022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